官告官,牵出政府拆迁潜规则

安徽省发改委否定了芜湖土地储备中心的类似土地立项批文,这是国内罕见的对土地储备潜规则的颠覆。安徽省发改委因此被芜湖土地储备中心告上了法庭……

责任编辑:傅剑锋

一些地方政府借土地储备之名行商业拆迁之实,从而获取巨额土地利益,是土地财政的惯用手法。

但安徽省发改委否定了芜湖土地储备中心的类似土地立项批文,这是国内罕见的对土地储备潜规则的颠覆。安徽省发改委因此被芜湖土地储备中心告上了法庭……

(梁伟驰/图)

最近,安徽省发改委向地方的土地储备唱了一次反调,一个在土地储备中屡试不爽的潜规则,被它断然否决。

一些地方政府借土地储备之名行商业拆迁之实,从而获取巨额土地利益,是各地的土地财政惯用手法。这一般需要地方发改委、国土局和建设局(或建委)三家在批文上的默契的配合,作为惯行的潜规则已被普遍使用。

安徽省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下文简称芜湖土地收储中心)也在这三个部门的配合下,收储了处于芜湖市黄金地段的中江商场地块。但拆迁户认为其收储目的根本不是公共利益,而是借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牟利之实,遂向安徽省发改委员提出行政复议。几乎令各方意外,安徽省发改委在今年2月10日撤销了芜湖市发改委的批文,认为芜湖发改委“同意中江商场开展前期工作”的批文,属行政越权,不得作为规划与拆迁依据。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除此之外,国内这种打破土地财政潜规则的行为尚无先例。

芜湖方面显然无法适应,6月22日,芜湖土地收储中心将安徽省发改委告上芜湖市镜湖区法院,要求法院责令省发改委撤销决定书。

以土地储备之名,行商业利益之实

2009年6月15日,中江商场周边地块的拆迁户收到了“虹宇拆迁公司”的来信,拆迁户倪良宏要求对方出示相关拆迁手续,但一直被拒。

中江商场位于芜湖镜湖区繁华的九华山路,拆迁户中,倪良宏家面积最大——中江商场裙楼中共计871平米的房屋。那是十几年前,倪良宏和哥哥倪良胜、父亲倪坤成,贷款二百多万买下的,用于经营晶鹏宾馆。

倪家向拆迁公司提出“拆一还一”,遭拒,理由是:“芜湖拆迁从来没有门面置换,只有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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