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央企06年至今上缴1371亿国有资本收益四大行业员工工资增幅低于全国平均值

央企税后利润收取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5%;第三类为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暂不收取。

国资委统计显示,2009年,央企实现营业收入12.6万亿元,同比增长6.4%;实现利润8151.2亿元,同比增长17.1%;上缴税金1.15万亿元,同比增长 10.1%;资产总额超过千亿的企业有53户,比2008年增加8户;营业收入超过千亿的企业有38户,比2008年增加5户;利润超过百亿的企业有13 户,与2008年持平;入围美国《财富》500强的企业30户,比2008年增加6户。

上述数据来源为国资委8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以下简称《回顾》),这是国资委首次对外公开发布年度回顾,重点向社会披露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同时对社会上广为关注的央企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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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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