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公约”的现实博弈

《巴塞尔协议》被称为国际银行业的“神圣公约”,这个“神圣公约”是由谁制定的?谁在掌握这个规则下的实力格局?

责任编辑:李鹏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巴塞尔协议I建立过程中的日本因素常常被忽略。

1999年首倡的新资本协议,提出了资产证券化监管框架,还提出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计量方法,但其实施等到了2007年,为时晚矣。

美国方面尽管通过了划时代的多德-弗兰克法案,但国内政治博弈中,华尔街势力依然强悍不低头。

中国央行9月17日表示,银行应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内部积累、股东注资等方式及时补足核心资本。此前的3月30日,国务院曾确定大型银行再融资“5点”要求:A股筹集一点,信贷约束一点,H股多解决一点,创新工具解决一点,老股东增加一点。 (CFP/图)

在经济运行中,谁制定规则,谁就握有最大权力。《巴塞尔协议》被称为国际银行业的“神圣公约”。到目前为止,全世界有超过130个国家(地区)采纳了这一“神圣公约”。那么,这个“神圣公约”是由谁制定的?谁在掌握这个规则下的实力格局?

【协议I】:资本充足率游戏

为了避免仅将标准运用于本国银行而损害其国际竞争力,美国先与英国达成双边协议,并率先在两国银行的国际业务中实施此标准,使得不执行美英标准的银行就无法与它们进行交易。其他国家只得相继签署此协议。

1974年5月,美国的富兰克林银行因外汇买卖巨额损失,最后被7家欧洲银行组成的集团接管。这是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成立的起点。而20世纪80年代后,拉美洲国家爆发债务危机,很多银行因资本金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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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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