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假狂犬疫苗案8被告最高仅判两年半致1男童死

法院审理认为,患儿被狗咬后应首选打抗狂犬病免疫血清,但家属不听医生建议没打血清,延误治疗,即便是真的疫苗,同样会造成这个后果,原告家属存在过错;患儿是被谁的狗咬应当谁承担赔偿责任。

新华网12月20日消息,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致1男童死亡的来宾假狂犬疫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假药罪判处8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另外,此案几名被告自愿补偿死者家属16万元。

广西新闻网11月26日报道,2009年10月21日,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果塘村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后到乡卫生院打狂犬疫苗,12月10日,男童因狂犬病病发致死。家属随即向药监和卫生部门举报,经化验,所用狂犬疫苗为假药。

今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向新华社记者通报称,清查发现,来宾市兴宾区有5家乡镇卫生院使用假疫苗,6家乡镇卫生院和23家个体诊所、卫生室涉嫌使用从非法渠道购进的疫苗,共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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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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