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县政府颁发保护牌

据江西省效能办监测点反映,江西省星子县天龙酒店大厅有一块牌子写着“未经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酒店检查收费。”落款是星子县政府。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9日曝光该现象,星子县回应称将回收已发放的“重点企业保护牌”。

据江西省效能办监测点反映,江西省星子县天龙酒店大厅有一块牌子写着“未经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酒店检查收费。”落款是星子县政府。监督员认为这样不妥,是权大于法。如果单位有违法违纪现象,执法部门还是可以直接进入酒店行使职权。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9日曝光该现象,星子县回应称将回收已发放的“重点企业保护牌”。

接江西省效能办督办函后,九江市效能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星子县效能办调查核实。经查,为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县实际,星子县委、县政府相续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2003年8月22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其中第十三条实行企业挂牌保护制。

2004年8月25日该县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补充意见》,其中第五条实行“一牌一卡一证”保护制,即对该县投资规模以上的企业颁发“重点企业保护牌”、“绿卡”及“车辆特别通行证”。

据称,星子县目的是为了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护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一些部门和个人涉企乱检查、乱罚款的现象发生。如执法部门需要履行执法检查,向县经济投诉中心申请企业检查许可证后,执法部门仍可以进入企业依法检查,如执法部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先检查,后报告。天龙酒店是外商投资的旅游项目,2004年经严格审批,由县人民政府颁发了“重点企业保护牌”。

目前,星子县已停止了“一牌一卡一证”的发放,对已发放的“重点企业保护牌”正在收回之中。

地方政府给当地企业颁发禁止检查的“保护牌”早有先例,2001年,新华社就报道了福建省南平市各县(市、区)政府给一些木竹加工企业颁发写有“未经政府批准,不得入内检查”字样的“保护牌”一事,部分企业以“保护牌”为“护身符”,从事非法收购加工木材、盗伐珍贵树种等活动,导致南平市盗伐案件不断上升、珍贵树种流失严重,一些林子出现“天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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