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分房复活记

政府默许企业自建房的前提是,分配对象必须是符合社会保障房分配条件的特定人群,而不是那些乘乱搭便车的富人。

责任编辑:顾策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实习生 罗琼

在住房制度改革13年后,福利分房再次现身。但政府默许企业自建房的前提是,分配对象必须是符合社会保障房分配条件的特定人群,而不是那些乘乱搭便车的富人。

3月初,据京华时报报道,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表示,通过一年的努力,学清园的1000套住房手续办完,将分给教师。另外还有近5000套的建房计划,这些房源将大致解决清华教师的住房问题。清华教师将以市场价的1/3到1/2购买这些住房。

这则消息很容易令人联想起1998年之前的福利分房时代。在那个时代,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基本是以福利分房的形式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而从1998年启动的住房制度改革停止了福利分房。当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23号文)发布,要求各地停止福利分房,建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三支柱”的住房体系,分别针对高收入、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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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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