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法不应回避

中国目前部门立法和地方政府立法的问题,不在于政府部门的能否参与,而在于是否只有他们的参与而排斥其他社会主体的参与;在于部门立法和地方政府立法是否完全是政府一方的发号施令,完全主导和左右着规章、甚至行政法规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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