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过程中的腐败

2010年3月,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关堤乡领导征用我村(张八寨)259基本农田建物流公司,按照政府提供征地文件上的数据征地面积259亩和补偿标准每亩5.6万元计算,卖地款应是1450.4万元,但村委会公布的却是1137.184万元,中间相差300多万元。

后来,《农村工作通讯》的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获知:卖地的标准是每亩6.2万元,村委会截留了6000元,其面积由259亩变为219亩,少了40亩。而政府以每亩13.6万元的价格出让,每亩相差8万元。

为了防止低价出让土地,国土资源部2006年12月23日下达“国土资发(2006)307文件”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我村是七等地,标准每亩约19.2万元,和政府的出让价相差5.6万元。259亩相差1450.4万元。

 

网络编辑:休休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