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标语” 可以休矣 原创 2008-04-04 在威慑犯罪分子的同时,暴力标语究竟是否对法治建设乃至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益? 李风林(武汉大学刑法博士生)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