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对民众所赋权力要保持最大敬畏

问题出在人民“给予”权力时,是否给了全权。事实上,“我们的权力”,全部是人民给的;但人民并没有给予全部权力。这,恐怕便是对民众所赋权力要始终保持的最大“敬畏之心”。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2011年4月11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安徽调研,提出“对待人民赋予权力上始终保持敬畏之心”,这是继2010年9月1日首提“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后,习近平再次对权力来源这一现代政治的根本问题,做明确阐述。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群众给的”,这个道理,讲了几十年,向无争论,也无疑义,万千官员对这个定则耳熟能详,甚至众口一词。但为什么仍会发生权力腐败,仍会出现将人民给的权力变为一己私权的蜕变异化?

不少官员以为,既然人民将权力“给”了我,那么就应由我来代行全权,于是“作主论”就出来了,当官不为民作主,还不如回家卖红薯呢!但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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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方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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