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信访需吃“降压药”

于建嵘建议用信访“五不”来给基层减压,以防止基层为了维稳铤而走险。“五不”包括不搞排名、不搞信访责任追究、不搞领导接访、中央一级单位不再给下级开信访移办单、不限制越级信访。

责任编辑:傅剑锋 曹筠武 实习生 王媛媛 刘星

信访责任追究机制从乡镇到县市,再到省一级,构成了一个金字塔体系。一级压一级,“基层变成了压力锅”。

河南省某县政法委书记在会议上要求:“发生上访必须销号。销号只是经济上的付出,不销号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损失。”

于建嵘建议用信访“五不”来给基层减压,以防止基层为了维稳铤而走险。“五不”包括不搞排名、不搞信访责任追究、不搞领导接访、中央一级单位不再给下级开信访移办单、不限制越级信访。

四川省华蓥市有关官员在接待群众来访。 (CFP/图)

“被精神病”近来成为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这不过是近年大量信访冲突与侵权的延续。有学者与官员认为,这种现象源于现存的信访机制过分强调对地方官员的责任追究制,使基层头顶信访“压力锅”,一些地方政府因此铤而走险。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有受访的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以及北京一位信访局干部。他们长期关注与研究中国信访问题。

基层成了“压力锅”

中国信访局面在2005年《信访条例》实施以来,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一变化被于建嵘称为制度的异化,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过分强调信访责任追究制,方向都错了”。

2003年,中国迎来了新一轮的信访洪峰,促进了2004年底《信访条例》的修改。在国家信访局和部分学者的推动下,主张赋予信访部门一定实权的意见得到了采纳,各级信访办从“秘书处”、“邮局”,变成了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部门。而于建嵘主张的弱化信访的司法救济功能,通过法院独立审判来解决信访问题的思路遭到了否定。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忠信将这次改革称作“信访部门的准司法化”。

“准司法化”是通过行使一元化的行政权力来体现的。这就是《信访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从此以后,各地零星开展的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四处开花;信访指标则成了公务员考核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信访局当年开展的“信访大排名&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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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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