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集团回应垫款买房

对“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代垫款未收回”的问题,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沙先华5月22日回应,“随着三峡集团建设业务重点转移到金沙江,建设板块职工队伍也随之向四川、云南转移。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集团公司垫款代购了一批经济适用房,在出售中没有为职工提供补贴。下一步将根据职工实际搬迁调动进度尽快收回剩余代垫款项,包括垫资利息。”

审计署5月20日发布的17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或其所属单位职工薪酬福利管理存在问题。

审计署5月20日表示,审计发现,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此外,三峡集团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标准不具体。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5月21日表示,国资委高度重视审计署公布的17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该发言人表示,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央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国际一流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国资委将以此为契机,督促中央企业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国资委同时要求企业领导人员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降低管理成本,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企业的改革发展上。国资委将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务消费行为,加强薪酬福利管理,不断增强透明度,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5月22日就审计署日前指出的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回应,表示集团内部高度重视,在审计期间已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目前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峡集团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沙先华说:“本次审计署的审计监督,既真实反映了三峡集团公司改革中取得的积极成果,又指出了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了很好的管理建议,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对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沙先华说:“审计报告指出的31个问题,涉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对外投资、招投标管理和内部管理,其中10项已整改或纠正,正在整改的14项,其他属于汲取教训、加强防范的问题,已拟定了整改措施。”

对“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代垫款未收回”的问题,沙先华说,“随着三峡集团建设业务重点转移到金沙江,建设板块职工队伍也随之向四川、云南转移。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集团公司垫款代购了一批经济适用房,在出售中没有为职工提供补贴。下一步将根据职工实际搬迁调动进度尽快收回剩余代垫款项,包括垫资利息。”

沙先华表示,“三峡集团将以这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总结汲取教训,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防范,依法合规经营,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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