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血铅顽疾须回归法治

大多数项目做了对环境和生态的一般性评价,却没有做以“人群健康为中心”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价。

责任编辑:何海宁 朱红军 助理编辑 袁端端 实习生 张晴 史秋娟

大多数项目做了对环境和生态的一般性评价,却没有做以“人群健康为中心”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价。

2011年,频繁爆发的血铅事件再次敲响中国环境健康问题的警钟。自2006年9月甘肃省水阳乡334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至2011年3月的湖北崇阳,噩梦在不断重复:企业违法生产、政府监管缺失、公众健康受害、环境严重破坏。

浙江德清等地的血铅事件,是不是噩梦的又一次重复呢?

似乎不是。与去年以前受害人自己发现、政府部门表态饱受质疑、企业逍遥事外不同的是,这一次,我们看到了环保部的“重拳出击”,不仅及时公布调查结果,而且再下通令:建立重金属污染终身问责制,对污染企业责任人的处理,以及污染企业承担受害者的赔偿责任。

我们却没有理由乐观。严峻的事实表明,问题远不止出台一个或者一批政策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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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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