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法恶法与道德滑坡

在《只有法治能让染馒头的仰望星空》一文中,作者谈到道德律与法律制度的关系,认为只有以法治手段进行严格约束,才能真正让民众循规守矩,保持社会秩序。道德在这里是软弱的,应居于次席。

而我认为,法有善法恶法之分,符合人自然本性的才是善的,靠威权压制民众诉求的就是恶的。亦即,我们可以说,能让人充分发挥自己道德主体性的法是善的;用死板的标准抹杀了人的道德主体性的法是恶的。真正的法治政府应该是最小政府,让民众得其自由行事的权利,同时激发出个体的主体道德意识:道德应该是自发遵守的,而不是被动接受的。在某些特定历史时刻,全社会都大喊高尚的道德准则,要大公无私,却都逃避了自己应负的个体道德责任,致使社会动荡,手足相残,陷入了事实的不道德境地。人成为了道德的奴隶,高尚与荒谬,其实只有一线之隔。

这也是我们今天应该注意的问题。当我们大喊法治口号的同时,不要让众人泯没在一个庞大的政治概念后面无所事事,而应该切实地激发出每个人的主体道德意识。馒头大家都染,我也染吧,不染要吃亏的。恶就是这样一点点积小为大,以至不可收拾。而具备了主人道德的人就知道,不以恶小而为之,我要为每天买我馒头的亲友们负责。人与人之间一旦建立了这种相互体谅的道德感,和谐社会便就水到渠成了。而这种道德的温度,恰恰是法治所欠缺的。

另外,我感觉作者对道德滑坡现象的看法主要来自日常生活的体验。日常生活中的个人看上去自然不会都是“圣人”,他们有着这样那样,或大或小的瑕疵。但我们决不能忽视个体激发出主体道德意识后迸发出来的巨大力量。

最后不妨也用孔子的话作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道德主其骨,法治循其规,政府守其位,让民众袒露在道德的星空之下,不要用过多的枝蔓遮蔽了那惟隐惟微的熠熠星光。

网络编辑:休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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