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召回电吹风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前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从2011年5月31日起,召回2008年1月到2011年1月期间生产的HP4930、HP4931、HP4940,3个型号飞利浦(Philips)电吹风,中国地区涉及数量总计1756000台。本次召回的原因是对象产品因开关频繁使用,如关闭后仍继续连接在电源插座上,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过热现象,从而导致产品存在塑胶变形、冒烟或起燃的安全隐患。飞利浦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产品进行免费更换,彻底消除上述问题。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前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从2011年5月31日起,召回2008年1月到2011年1月期间生产的HP4930、HP4931、HP4940,3个型号飞利浦(Philips)电吹风,中国地区涉及数量总计1756000台。

本次召回的原因是对象产品因开关频繁使用,如关闭后仍继续连接在电源插座上,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过热现象,从而导致产品存在塑胶变形、冒烟或起燃的安全隐患。飞利浦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产品进行免费更换,彻底消除上述问题。

对持有上述产品的用户,请访问www.philips.com.cn/replace或致电800-820-0930联系飞利浦公司,以便鉴别及更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详细信息。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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