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远见】如何从加拿大引渡或遣返外逃犯

加拿大的法律注重人权保护和正当程序规则,要从加拿大引渡一个嫌犯,相当不易,即使最后成功引渡,可能也需要耗时多年。

责任编辑:史哲 助理编辑 陈斌 实习生 陈建宇

(南方周末综合)对于外国嫌犯的引渡和遣返,加拿大《引渡法》规定,提出申请的国家首先应和加拿大有引渡协定,而且嫌犯所涉罪行在引渡请求国和加拿大都可判两年以上监禁或者更重的刑罚。在没有引渡协定的情况下,则必须经司法部长同意,外交部长方可与有关外国就个案达成协议,但嫌犯刑期标准则上升到最少5年监禁。

加拿大《引渡法》涉及到司法部、法院、移民部等诸多机构。其程序是,申请国向加拿大司法部长提出,司法部长授权总检察长向法院提起引渡听审请求,而法院的裁决最高可上诉至最高法院。如果法院判决认可,加拿大司法部仍需对外国的引渡请求进行行政审查。需要说明的是,司法部长在这方面的自由裁量权相当大。其中之一就是,如果嫌犯被引渡回国后可能面临死刑判决,可酌情拒绝引渡。即使司法部长经过行政审查同意引渡,被请求引渡人也可以再向省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另外,如果被请求引渡人已根据《移民法》申请难民地位,司法部长在就引渡问题作出决定之前应当征求移民部部长的意见。

加拿大的法律注重人权保护和正当程序规则,要从加拿大引渡一个嫌犯,相当不易,即使最后成功引渡,可能也需要耗时多年。

除了引渡,还可以通过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的“遣返非法移民”程序寻求将嫌犯遣返回国。这一途径同样面临漫长的司法程序。遣返走的是加拿大移民局的途径。而移民局的遣返决定,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赖昌星1999年逃到加拿大,2000年向加拿大移民局提起难民申请,遭驳回后,先后上诉到联邦地方法院、上诉法院,直至2005年9月最高法院驳回其上诉申请,历时5年。而正当加拿大移民局完成遣返风险评估,决定将赖遣返回中国时,联邦法院“暂缓遣返”裁定又使得遣返再次进入漫长的司法程序。又经历6年的法庭审理,才最终在2011年7月被遣返回国。这离赖逃到加拿大已经12年,离提起难民申请也已经11年。

无论是引渡还是遣返,加拿大司法部门最重要的一个考虑,就是嫌犯回国后如果可能受到虐待或者被判死刑,那就不会将其引渡或者遣返。赖昌星此次能成功遣返,中国承诺不判处赖死刑,成为关键因素。

(辛省志)

【点评者说】其中有没有政治考量,不好置评。不过,“死刑不引渡”在发达国家确已是通行的引渡原则,所以对于已经逃跑的那些个贪官而言,如果希望让他们能够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中国恐怕不得不在这一点上做出妥协。

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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