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下调药品价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5日宣布,决定从2011年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这是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2次下调药品价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5日宣布,决定从2011年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这是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2次下调药品价格。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药品使用范围广、周期长,降低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这位负责人指出,这次价格调整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对原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2011年3月,发展改革委决定下调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药品(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是调整前规定价格的21%。发展改革委预计此次降价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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