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20111201)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校车“特权”,请别忘记边远山区

回应“请给孩子们‘橘黄色特权’”

2011年11月24日《南方周末》橘黄色特权

我曾从成都骑自行车去拉萨,在公路上遇到很多上学的孩子,他们需要徒步四五个小时,往返于家里和学校之间。

最近在云南德钦县,从雨崩村徒步到尼农村,我也见到几个从尼农村到雨崩村上学的孩子,两村之间只靠一条人马驿道通行,有一段路还是行走在水渠边与悬崖峭壁之间,塌方不断。虽有父母护送,仍让人胆战心惊。

当讨论如何建立“橘黄色特权”时,也请关注边远地区的孩子,他们何时有一条安全的上学路?

广东江门❘邓志贤❘自由职业者

让法院院长、检察长都当常委

回应“司法独立审判应从优化政法委结构入手”

2011年11月24日《南方周末》评论

法院院长进常委会,兼任政法委书记,为何引起好评?这是因为法院院长作为法律裁判者进入了党的权力核心,体现出党内对司法权的重视。在党委常委会中,行政首长和常务副职基本都是常委,但法院院长、检察长却往往不是。将法院院长吸收为常委,兼任政法委书记,使法院的地位有所提高,司法公正多了一点可能。如果检察长能进常委会,让检察院地位进一步提高,可能法律监督权会更有效的实施。让违纪的归纪委,犯罪的归检察……实现政府、法院、检察院地位的真正平等。

北京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