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楼市新政暂缓执行

安徽芜湖市政府2月11日发布通知称,《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芜政〔2012〕12号)发布后,社会各界提出了有益的参考意见。考虑到该《通知》要求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完善之中,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该《通知》暂缓执行。

继2011年10月广东佛山放松楼市限购政策被紧急叫停后,安徽芜湖再现疑似“救市”政策夭折。2月11日晚,安徽芜湖市政府发布通知,决定暂缓执行2月9日发布的楼市新政。

安徽芜湖市政府2月11日发布通知称,《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芜政〔2012〕12号)发布后,社会各界提出了有益的参考意见。考虑到该《通知》要求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完善之中,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该《通知》暂缓执行。

安徽芜湖市政府2月9日发布的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括对购买新建部分户型面积商品房进行补贴等内容。还有消息称,2月11日,中央有关检查组曾到芜湖。

芜湖《意见》原文中,有对2012年购买自助普通商品住房给予所纳契税100%补助,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给予不同标准购房补贴等内容。特别是后者,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在《意见》原文中并未明确是“首套”自住商品房,引起了诸多质疑。

来源:芜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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