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贞已不合时宜

这是一个社会行为修正社会规范的过程,即人们已经开始这么做了,以前的规范就不得不修改。所谓的规范和道德一般都是大多数人实践的结果的概括,如果大多数人改变行为,那么规范就更新或者换代。

这是一个社会行为修正社会规范的过程,即人们已经开始这么做了,以前的规范就不得不修改。所谓的规范和道德一般都是大多数人实践的结果的概括,如果大多数人改变行为,那么规范就更新或者换代

武大一位女硕士生开设贞节网站,号召所有男女将童贞保持到23岁。这是她的权利,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主张什么都可以,她号召所有人将童贞保持到32岁也是她的权利,言论自由嘛。但在我看来,她的想法很过时,好像在大潮面前要力挽狂澜,其实是螳臂挡车。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姜晓明/图)

婚前性行为在中国已经是非常普遍,占有绝对优势的现象。1989年,婚前性行为比例是15%,1994年的数据大概是40%多——这是针对所有年龄段的调查数据,包括70岁的人在内。如果单看年轻人这个群体,比如婚前这个年龄组的话,更晚近一些的数据应该能达到六七成。

从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来看,中国社会整体有一个疾速发展的演变过程。在西方国家,婚前性行为或者婚外性行为的百分比,一般都是数十年才改变一个百分点。而我们这里的变化实在太快了,几年之内就能增加十几个百分点。

对于人们普遍选择的某种行为,我不愿多做道德评价,对于婚前性行为在道德层面的好坏问题也是这样。社会学一般研究的是趋势、事实和原因,这是我们要做的。目前的事实是,婚前性行为比例有疾速的上升趋势。据我分析,原因基于两点:

首先是青春期提前。古人的青春期到来比较晚,一般在十五六岁,现在提前了1-3岁。此外,初婚年龄推后。古人初婚一般也在十五六岁,现在得推迟5年以上。

古时是青春期一到就马上结婚,所以婚前守贞非常容易做到,进而能够成为一种普遍的行为规范,形成婚前守贞的观念。当时占大多数百分比的人去这样实践,就有守贞作为行为规范的可能性。

当今社会,从青春期到结婚,时间跨度一般在十年左右,这么长时间里要求所有人守贞,不太现实,多数人做不到。多数人做不到的情况下,行为规范和观念就不得不随之改变。原来绝对不可以婚前性行为,做的人越来越多,周围的人也就认可了,不会因为这个人做这个事而将其视为堕落的、不可救药的坏人。规范放松了,不再那么严厉,观念也会随之慢慢地改变。

过去守贞观念存在的最根本理由是“家本位”。整个社会都是家本位,个人的快乐根本不重要,一切以家族的繁衍、财产的继承、人丁兴旺和家室扩大为主。一个女人主要的责任就是守着贞,嫁一个人家,然后生孩子给家里传宗接代。个人幸福不仅完全排不上号,甚至是一个负面的价值。你怎么去想个人享乐呢?性这个事又不是让你个人享乐的,是为了生孩子。过去只有生孩子才是性惟一正当的理由,其他时间你是不应该喜欢性的。

社会步入现代化后,价值观越来越变得个人本位,看重个人快乐了,性的目的随之改变。在以前,性惟一正当的理由是生育,现在已不可能——因为计划生育,大多数女人一辈子只能生一两个孩子。除了生这一两个孩子外,所有其他的性行为,按过去的标准和观念来说,都不正当。性活动从仅仅为了生育,转化为为了个人体验快乐,是一个最基本的转变。这个转变发生后,婚前性行为就完全有正当理由了。社会整体人群,不管婚前还是婚后,大家的性目的都改变了,都是为快乐,婚前性行为就不会被人们认为是完全错的了。男孩女孩还没结婚就想要这个快乐,为什么不可以呢?没有绝对的理由禁止了。

这是一个社会行为修正社会规范的过程,即人们已经开始这么做了,以前的规范就不得不修改。所谓的规范和道德一般都是大多数人实践结果的概括,如果大多数人改变行为,那么规范就更新或者换代。

婚前性行为的变迁是很典型的社会行为修正社会规范的过程。过去很少人做,大概15%,甚至更少。我们年轻的时候,没准只有1%、2%的人敢做,那时候做肯定是违反社会规范的。但当70%、80%人这么做的时候,这个社会规范就不得不改变了。

所以我说涂世友(倡导婚前守贞)的观念一个是无效的、螳臂挡车的行为,而且是错误的。她的观念是觉得性只是为生育的,或者只能在婚姻之内的才对?或者它是肮脏的、丑恶的?总之,她的观点里隐含着反性的、禁欲的成分。如果她认为性可以是一种正面的价值,可以是人的一种健康的活动,是一种为了快乐的活动,那她就没有理由反对婚前性行为。

守贞在当下还有正当性存在吗?反正它越来越受到忽视和否定了。我曾经看到一个资料,1900年,美国人的择偶标准里,把对方是不是处女或处男摆在第七八位。到六七十年代,经历性革命以后,他们就把这一条越放越靠后,基本在倒数一二位。

认为处女纯洁、干净、美好、道德高尚,也完全不能成立。这相当于认为性是丑恶的,非处女就是脏了的、被玷污的、破损的、道德败坏的。一个女人有没有过性经历跟她干净不干净、道德不道德毫无关系。

当然,把性和爱联系在一起是很多人的主张,至少有爱的性更快乐、更美好。可即使是这个理由,也丝毫不能减少或制止婚前性行为,也不能用这个来指责婚前性行为,相反,它使得婚前性行为更具正当理由。由于我们认为最好爱和性是在一起的,所以如果他们恋爱了,就可以发生性行为,不管结婚没结婚。应该是这个逻辑。

婚前性行为除了满足个人快乐之外,还有助于有意结婚者的彼此适应和挑选。罗素在讲婚前性行为的时候说过,如果不允许试婚,就像你要买一所房子而不让你进去看一看。这是很荒谬的。两个人想看看彼此是否和谐,这是有合理性的。人和房子不一样,房子看后不会有改变;对于人来说,男人不会有什么改变,女的就是处女膜没了。处女膜那么重要吗?男人的恋处情结是非常讨厌的、腐朽的、男权主义的典型特征。凭什么女人非得有处女膜,你非得是第一个?那你保持童贞了吗?梦遗和手淫作为性的宣泄渠道,是100%发生的,你已经宣泄过了,还是处男吗?

守贞教育在实践中也被证明无用。美国有个基督教右派组织叫爱家协会,在云南的一些城市签订了一些合同,做婚前守贞教育。而对这个组织的调查表明,他们在美国所做的婚前守贞教育,即使有着整套教育体系、教育大纲,经过他们教育的和没经过他们教育的两群人,发生第一次性行为的时间都是14.6岁。

至于婚前性行为带来的负面后果,婚后同样无法避免。比如流产、人际关系紧张抑或情感纠葛,婚后依然存在,不能因此而反对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导致的怀孕,从政策的角度上说,必须流产,这是伤害妇女身体的事情,所以得做好防护措施,加强性教育。

当年我替成年人自愿、私密的性行为说话时,很多人骂我。现在武大的这个女硕士倡导守贞,又有很多人不同意,咒骂她。在变动中新旧规范和新旧观念是剧烈冲突的,所以双方都比较激动。社会变迁大时,人们失去规范,过去的价值观动摇了,新的又不敢接受,会有较多的非理性。而我们正处在这样的大变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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