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中国(20120628)

这周,微博上大热的事情是2012年6月22日浙江高速上的两起飙车,驾驶者均被处以罚款和吊销执照的处罚,但2011年危险驾驶罪已经入刑法,这种情况下不激活更待何时?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贺风玲 忻隆

公路狂飙该当何罪?

2012年6月22日,一丁姓男子驾驶阿斯顿马丁跑车在沈海高速宁波段狂飙,时速达到了258公里,创下全国高速公路最高超速纪录。驾驶人则被处以罚款记分和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五阿哥:对于飙车的处罚,以往的法规还是比较宽容。飙车者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会受到刑事惩罚,一般是行政罚款,最多是吊销驾驶证;即使是飙车撞死人,也是以交通肇事罪惩处,刑期一般是3年以下。但自从2011年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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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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