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手之劳,何乐不为

责任编辑:史哲、戴志勇、蔡军剑

几天前,一位陌生的女士找到我,要找一份留存租房合同。原来,这位王女士与房客起了争执,租期到期就不想续租了,但房客不想走就说没到期,王女士找不到合同,房客又不肯将合同拿出来。她想起2011年开发票时,曾把合同留存在办税厅(开发票须有合同复印件存档),就来找了。她可能对求地税局办事有些吃不准,又因受到房客欺负而委屈,说了几句就眼泪哗哗的。问清情况后,我就安排发票管理员牛永权查找存底资料。大热天,库房里没有空调,那么多的发票资料查找起来也不容易。不过最终还是找到了,王女士千恩万谢地走了。管理员虽然满头大汗,但感觉他自己挺有成就感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举手之劳,给人方便,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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