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救妻“全民陪审团”——法不容情?法本容情!

法官表示,廖丹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无法对其作出过轻的判决;廖丹退赃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可以在基准的3到10年的量刑区间内,最多减少30%以下的刑期。法庭目前还在合议中。

责任编辑:苏永通

2012年7月16日,北京,廖丹向东城法院退还全部案款,款项来自于捐款,希望获得法庭宽宥。 (杨会/CFP/图)

编者按:为救尿毒症妻子,北京男子廖丹私刻医院收费章,在近四年时间里,为妻子换来四百多次“免费”透析机会,涉及金额17.2万元。检方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建议法庭在3年到10年间对其量刑。在网友和企业家的募捐下,廖丹全部退赃。法官表示,廖丹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无法对其作出过轻的判决;廖丹退赃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可以在基准的3到10年的量刑区间内,最多减少30%以下的刑期。法庭目前还在合议中。

因制度缺陷与个体不幸之背景,此案再次激活了“情与法”这一古老命题——

网友

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

主观表情网友):虽然最希望看到是无罪判决,但是考虑到目前的法律环境,法院不可能有气魄和历史责任感,做成这种有深远影响意义的判决,只能希望判最低徒刑加缓刑了。

Duke-Jun网友):犯了就是犯了,难道为爱杀人也行?如果这样,那社会就乱大套了。

活在二次元的怪蜀黍(网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法律之内没有例外。没有人情。

俩木仨金网友):如果法律为人情让道,那以后就无法可言。

gypsyluo网友):法不容情。我同情他,为他的真爱而感动。但是法律绝对不能放过犯罪的人!

我是小中啊网友):单说法律一项,如果社会舆论这么轻易地就动摇了审判的结果,法律的威严从何谈起!选择无罪的人你们有什么企图!

wolf1118baby网友):触犯了法律就需要付出代价,这是必须的。但是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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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方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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