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保留“县委大楼遗迹”以作警示

近日,贵州省瓮安县委决定将4年前在“6·28”事件中被毁的“县委大楼遗迹”保留,以警示党员干部。2008年6月28日,因怀疑当地女中学生李树芬的死亡原因,死者家属发起游行,一些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瓮安县委大楼被全部烧毁。

2011年11月18日,当地群众在“渡江广场”上散步。贵州省委11月18日至19日专门在瓮安召开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总结瓮安经验。“瓮安之变”成为贵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鲜活教材”。 (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图)

新华网9月9日报道,贵州省瓮安县委决定将4年前在“6·28”事件中被毁的“县委大楼遗迹”保留,并在旁边建立“警示教育馆”,以警示党员干部。在警示教育展板上,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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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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