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就业、住房等保障

9月7日起,《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新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就业、住房、户籍、社会救助等多方面的保障措施,并且增加了教育方面的保障。电子邮箱:xzfgc@gdrd.cn。

2012年6月11日,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朱明建在广州为周冲颁发见义勇为奖金2万元,以表彰他的善举。6月3日,广州一名独自在家的3岁女童不慎从四层楼上失足,铁架卡住头部、身体悬空、命悬一线,周冲从外墙爬上阳台防盗网,踮着脚用单手托举起小女孩长达十几分钟,等待救援。交警、邻居和路人等众多人员鼎力相助,营救成功,女童仅仅是脖子稍有红肿。( 新华社记者 周强/图)

9月7日,广东人大网发布《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比1998年开始实施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意见稿新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就业、住房、户籍、社会救助等多方面的保障措施,并且增加了教育方面的保障。此外,意见稿还明确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金额,并明确规定,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将受到相应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其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

社会救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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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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