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草案)今停止征求意见

上海市政府9月11日发布《上海市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19日。公众可寄送书面意见或发送电子邮件,也可以直接登录民意征询平台发表意见。截至9月19日发稿时止,民意平台上共有10条关于该草案的意见。

“在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上海市政府9月11日发布《上海市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草案)》(简称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19日。

草案所称的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在餐饮服务(含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以及现制现售等活动中废弃的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

包括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在内的餐厨垃圾是炼制“地沟油”的原料。目前,我国已有北京、广州、深圳等众多城市出台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也被纳入在其中统一管理,但很少有城市像上海一样拟出台专门的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布的背景介绍,2012年1月至7月,上海市收运的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共计11842吨,经去水、去杂质等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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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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