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监管机制亟待创新

民间组织虽然立足于“民间”和“非政府”,但它们所开展的“环保”、“扶贫”、“教育”、“培训”等活动,与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民间组织的大量出现,显然增加了社会秩序的不可控因素。
    基层民间组织大量出现,提升了中国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可以解决政府和市场都难以解决的许多社会问题,因此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明显标志。但如果无序发展,显然也会增加社会秩序的不可控因素。政府的职责不是限制基层民间组织的发展,而是制定相应制度规范,营造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民间组织的环境
    民间组织既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结果。当前,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