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航班遭威胁案宣判

今年8月29日到10月9日这42天里,有包括国航、南航、深航三家航空公司在内的5个航班先后遭遇虚假恐怖信息威胁。12月11日,其中两起案件公开宣判,两名被告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而分别获刑4年与5年。根据我国《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恐怖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2年8月31日,旅客正在武汉天河机场T2航站楼候机,窗外是一架深圳航空公司停靠的客机。此前一天,8月30日,从襄阳飞往深圳的深圳航空公司ZH9706航班遭遇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新华社记者 肖艺九/图)

12月11日,两起航班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案件在新疆伊宁、湖北襄阳分别公开宣判。

新疆天山网消息,12月11日,伊宁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建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一案公开宣判,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王建疆,新疆焉耆人。2012年10月8日,王建疆以他人名义向新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民航客服中心、派出所谎报飞往北京的CZ680次航班有危险,致使该航班备降兰州中川机场。警方对航班上所有乘客和随机物品再次安检后未发现异常。该航班因此滞留五个多小时,造成直接损失28.8万元。当日,王建疆在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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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图片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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