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莫言是谁的儿子

世界各国都有保护文化名人、建立名人纪念馆的惯例。在中国,就会搞出中国特色。在莫言的故乡,它叫“莫言品牌的旅游项目”。它的第一个特色,是“不差钱”。花6.7亿“打造旅游带”,在莫言旧居的周围兴建“莫言文化体验区,红高粱文化休闲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红高粱文化休闲区,将花千万元种植万亩红高粱”等等。

莫言获诺奖后的某些奇事,以国家主义的面目出现,体现的是官员个人的意志

世界各国都有保护文化名人、建立名人纪念馆的惯例。在中国,就会搞出中国特色。在莫言的故乡,它叫“莫言品牌的旅游项目”。它的第一个特色,是“不差钱”。花6.7亿“打造旅游带”,在莫言旧居的周围兴建“莫言文化体验区,红高粱文化休闲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红高粱文化休闲区,将花千万元种植万亩红高粱”等等。

 

我猜想,政府以一个仍然活在世上的文学家的名义花那么多钱,可能是创了世界之最吧。但在官方看来,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一位干部说到“万亩红高粱”,那是“亏本也要种”。这种境界,当今世界很少政府能达得到。

然而,钱是钱,文化是文化。其实,中国的文化项目,钱多钱少搞出来的都是那么一回事。比如,你不想亏一千万,可以只种“百亩红高粱”,器局小一点而已。到时候,无非把“我爷爷,我奶奶”塞进高粱地体验一把“莫言文化”,诸如此类。但可以肯定的是,类似《天堂蒜薹之歌》或《蛙》里涉及当今官方行政方式的故事,就不要“体验”了。因为这位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现实”部分,有时还是相当尖锐,甚至是相当残酷的,官方承受不起这样的批评。

其实,莫言家乡的干部说得很明白了,就是要文学和莫言给旅游业站台。虽然“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话各地领导都不太好意思说了,但实际上还是很难有官员把文化当文化,认为它本身就有戏的。当然,不能排除操办这事的官员有很尊重莫言的文学的。但他也只能尊重官方办事的逻辑。

还有一个情节是,在这个消息传出的当天,莫言于北京回答记者时,表示他不太了解这些“说法”。具体情况我们不清楚,但莫言的话是说得比较冷。但一般说来,官方有官方的逻辑,问了你莫言,事情还得这么办。

除了“亏本也要种”,莫言家乡干部还有一句话,也能代表中国特色。那便是干部去动员莫言的老爸改建“莫言旧居”的说辞:“儿子已经不是你的儿子,房子也不是你的房子了。”这话听起来新鲜,但逻辑却也是普遍的。

在中国,一个人获得了荣誉,他应该正确地表示,这是因为领导的关心,这荣誉属于集体。在很多情况下,这样讲并非没有道理,因为这个荣誉可能出于大家的牺牲,还有领导的“协调”。在奥运奖台上,说荣誉是党和国家给的也不对,因为,你受训练的费用是国家给的,给你还是给他,是领导决定的。但是,作家稍有不同。虽然莫言也是相当级别的国家干部,享受了一份国家待遇,但文学创造仍然是一种个人活动,文学的荣誉首先应该属于个人。

简单地说,一个人无论获得了什么荣誉,他都应该是他自己,是谁的儿子就是谁的儿子。而诺贝尔文学奖也不管你的国家给予了你什么待遇,否则,当年的苏联体制内作家都有获奖,岂不是诺贝尔文学奖一直在奖励这种体制了。

随着中国社会的市场化,中国人已经不太习惯把国内的荣誉,尤其是体制外的荣誉归单位,归集体了。但却仍然把公民的国际荣誉划归国有,如果国家觉得这个荣誉可以接受的话。你是国际文化名人,国家领导人也表扬你了,你就是国有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你就听政府支配,你就只管光荣去,不用你有自己的主张。你老爸不应该,也不可能再把你hold住了。甚至要溯及既往,你的旧居都成了国家的,政府才是你的旧居的主人,何况是政府花钱,给你建一个更漂亮的,还需要尊重你的意愿吗?

当那位干部在莫言的老爹面前说出那句名言的时候,老人家对自己建造的、居住大半生的房子的感情,莫言儿时留在“真正的旧居”里的记忆,通通不在考虑之列。这难道还不是一种“强拆”么。它以国家主义的面目出现,体现的是官员个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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