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镜(九)】如何惩罚受贿者和行贿者

重视受贿,也重视行贿,表现了对贿赂行为“孤掌难鸣”本质的认识,要想取得更好的反腐效果,需要同时注视“双掌”。当行贿行为蔓延开来时,社会习惯会逐渐改变,以前不需要、不能够、不应该通过金钱获取的东西,渐渐变成可以用金钱来“购买”,甚至变成必须用金钱来“购买”。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赵若达

对称性惩罚和非对称性惩罚

贿赂在腐败案件中所占分量极大,对于贿赂的惩罚,各国有不同的取向,这些不同的惩罚取向被学者分为两大类:对称性惩罚和非对称性惩罚。

对称性惩罚是指受贿者和行贿者受到的惩罚是对称的、等同的;非对称性惩罚是指受贿者和行贿者受到的惩罚是不对称的、不等同的。

从世界上几个大国的有关惩罚贿赂的法律来看,美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倾向于对称性惩罚。而中国、印度、俄罗斯、日本等国则倾向于非对称性惩罚,这些非西方国家对受贿者的惩罚要重于行贿者。譬如,中国刑法对于贿赂的最高惩罚是,受贿者死刑,行贿者无期徒刑。而美国的刑法规定,对于受贿者和行贿者,最高惩罚都是课罚金3倍于贿赂内含的价值、监禁15年。(此文所述及的惩罚都是指法律规定,至于法庭判决的实际惩罚,因缺乏相关资料,无法在此涉及。)

尽管贿赂行为是双方缺一不可的行动,但受贿者总是更为引人注目。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成立后率先制定的第一个反腐指数是“清廉指数”,就是针对利用公权力谋私的受贿等行为。不过,四年之后它又制定了第二个反腐指数——“行贿指数”,瞄准了行贿行为。

重视受贿,也重视行贿,表现了对贿赂行为“孤掌难鸣”本质的认识,要想取得更好的反腐效果,需要同时注视“双掌”。

熟人贿赂和生人贿赂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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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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