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把脉】让阳光照进档案法

县档案馆若干年前就将档案定为“公开卷”与“限制卷”。“限制卷”是不能查阅的,少得可怜的“公开卷”目录,也有被铅笔划过的痕迹——这一部分也将无法查阅。一位副馆长甚至仍坚持阶级斗争的敌我思维,说:如果查档者是特务怎么办?档案是公共资源,而非档案管理者的私家后花园。

责任编辑:蔡军剑 实习生 陶雅婷

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做历史报道,这些年最常打交道的机构就是档案局。深切感受到,这里是一片没有被法律阳光照耀的领域。

2012年12月25日,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说,各级档案馆要进一步改进档案利用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工作,尽可能简化手续,延长时间,提高质量,特别是要尽量免费服务,以最大限度地让利用者满意。这是一个很好的表态,但现实中却有很多档案馆与此是背道而驰的。

以我最近的一次查档为例,2012年底,在山东省文登市(县级)档案馆,从出示证件到获准查档,中间隔了将近一个小时。这还因为我是记者,所以获得了特别的优待。但我所能查阅的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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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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