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罐奶粉,26天火速修法 香港从未这么急

这是香港第一个针对非违法违禁品、非法定储备物资的出口禁令。从提出到正式修法,仅26天,公众咨询为期12天,其中7天属于公众假期。规例的短期效用立竿见影,一些药房门庭冷落。新规被指可能违反基本法,立法会议员方刚打算连同另两名议员提议废除这条规例。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蒋昌昭

限制令实施后,港铁上水站,一家人买奶粉齐上阵,一人带两罐。 (南方周末特约摄影记者 周游/图)

从提出到正式修法,仅26天,公众咨询为期12天,其中7天属于公众假期。

新规被指可能违反基本法,立法会议员方刚打算连同另两名议员提议废除这条规例。

一条关于奶粉的出口限制令2013年3月1日起在香港实行:离境人士所携带出境的奶粉每人不得超过1.8公斤(相当于900克包装的两罐),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这是香港第一个针对非违法违禁品、非法定储备物资的出口禁令。

此次修法,罕见地采取了行政会议直接通过、先生效再交由立法会审议的方式,从提出到修法,只用了26天。

高速立法所应对的,是香港自2008年以来所面对的最严重的一次“奶粉荒”。政府在采取促请商家进货、设立热线电话、考虑集体供应等措施之后,判断供应链失效,选择了直接干预。

这样的反应让许多人感到意外。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说,香港人和内地同胞,“关起门都是一家人”,香港人应该对内地同胞多加包容;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汉清在北京表示,新规不符合基本法115条有关保障自由贸易的条款。

2012年5月19日,针对限制内地人在港购买房产的提议,时任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立法会表示:“香港是一个开放市场,打开门做生意,如果对外来人士作出限制,必须小心研究,对于议员的建议,相信要到‘绝境’,才会作出考虑。”

是什么改变了香港?

“政府被迫一定要介入”

2013年1月开始,香港部分边境地区开始出现购买不到奶粉的情况。代表批发与零售界的立法会功能界别议员方刚当时便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说:“这是小事情,局长你最好不要管,这个问题我们年年都见,就是供应链出了一点问题。”

从2008年开始,每年临近春节,香港都曾出现不同程度的奶粉短缺。方刚始终认为“这是小问题”,可以通过完善供应链解决,而“政府一插手麻烦就大了”。

多年以来,港府也一直是这种态度。2011年春节前夕,关于“奶粉荒”的报道大量出现,有议员提议针对奶粉进行“离港征税”,时任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回应是,“香港一直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并以简单税制驰名……我们认为无需就奶粉的出口征收离境税”,“个别品牌在部分零售点”的短缺“基本上是一个供求问题”。

在2013年1月25日会见新闻界时,高永文坚持“政府的角色是协调供应商”,针对媒体提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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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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