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误读张爱玲

李安的《色·戒》是对张爱玲小说的彻底误读。西蒙·波伏娃早就在《第二性》中严厉批判过的男性集体性幻想,被李安再次搬上屏幕成为狂欢。即使我们认同李安的王佳芝是少数接受暴力也接受“由性而爱”的特异女性,但她绝不是张爱玲的王佳芝。
李安有误读的权利,但这与张爱玲无关,更谈不上“这段历史,就是要被留下来”。
    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第三章《误解的词》:萨宾纳与弗兰茨建立了性关系,但是在对爱情、性乃至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的想法截然不同。昆德拉设计了一本“误解小词典”,告诉读者他们各自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可悲的是,萨宾纳意识到误解的存在,而弗兰茨到死都以为他的解读和萨宾纳的解读是一样的。
    张爱玲的《色·戒》中,爱情就是一个“误解的词”:狩猎者眼中的“爱情”和猎物眼中的“爱情”,能是一回事吗?男女主人公各寻各的感受,各做各的迷梦,各爱各的“爱情”,至死不悟。这是张爱玲小说男女主人公的心理常态。从《倾城之恋》起,无不如此。《倾城之恋》是个轻喜剧,男女主人公各怀算计,互相狩猎,也互为猎物,却在乱世中获得了一个机缘,不得不相濡以沫,最后成就了美满姻缘。但是误解并未随之消除,在婚姻里他们仍然是各取所需,各有各的满足,可这也并不妨碍他们“和谐”地共同生活下去。这似是深一层的讽刺。世俗男女的婚姻大多在“误解”中达成并维系。无怪乎男子出轨,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老婆不了解我。《封锁》更把“误解”演绎得淋漓尽致。封锁也是一个与世隔绝的机缘,在短短时间里,女子决心颠覆她平淡的生活,投奔“爱情”,对她,爱情意味着拯救,而对男子来说,不过是打发电车上无聊时间的方法。
    电车里点上了灯,她一睁眼望见他遥遥坐在他原来的位子上。她震了一震──原来他并没有下车去!她明白他的意思了:封锁期间的一切,等于没有发生。整个上海打了个盹,做了个不近情理的梦。
    张爱玲笔下,女性的天真和浪漫,男性的猥琐和现实,不外如此。
    李安的电影《色·戒》是对张爱玲的小说《色·戒》的彻底误读,他不过是用了同一个名字,主人公也叫易先生和王佳芝,仅此而已——站在狩猎者立场上解读“爱情”,和站在猎物立场上解读“爱情”,能是一回事吗?
    李安理解的王佳芝的“爱情”是什么呢?张爱玲说:到男人的心里通过他的胃,到女人的心里通过她的阴道。这句调侃,被李安完全当了真。从这一立场出发,那三场被媒体津津乐道的床戏,并非虚设,尤其是第一场虐恋场景,男性对女性施以暴力凌虐,女性肉体被彻底开发和征服,由此引发性的欢愉,最终达于感情的依恋和精神的屈从。这种力量之强大,足以使她背叛自己的浪漫理想。
    或者,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受虐是女性气质的来源。狂热支持他的理论的一个女性研究者更是声称:女性天生就是受虐狂。
    这种判断隐含的逻辑也许是:暴力=强大=安全感。史前狩猎时代,男性的强壮,意味着更多的猎物、更强的生殖能力,和对女性和她的孩子更好的照顾和保护。为此付出忍受暴力的“小小代价”,是可以接受的。
    但社会早就进化到男性无法凭肌肉和睾丸征服世界的年代了。李安恐怕弄错了,天生受虐狂的女性确实存在,但大部分女性并非如此。女性成为受虐狂,社会文化的原因恐怕远远比生理原因来得强大。暴力引发的女性普遍反应是恐惧和沮丧。纯粹由性(交)而爱的女性的确存在,但大部分女性并非如此。女性情感反应的普遍模式,恰是由“爱”而“性”(虽然“爱”的基础本来就是性的吸引)。即使是《金瓶梅》里的万恶淫妇潘金莲,一个纯粹的肉体动物,对性永不餍足,那个性能力超强的西门庆何尝没有满足她的性需索甚至“被虐的需索”?但是他对她的意义不过是钱袋和机器,雪夜弹琵琶的一点抒情笔墨很快黯淡。随着他们性交次数越来越频繁,强度越来越大,彼此间的感情反而荡然无存,最后她不惜为了满足自己让他送命。如果潘金莲也配有一点“爱”,那么她“爱”的恰是那个她一直想偷却迟迟偷不成的陈经济。
    西蒙·波伏娃早就在《第二性》中严厉批判过的男性集体性幻想,被李安再次搬上屏幕成为狂欢。即使我们认同李安的王佳芝是少数接受暴力也接受“由性(交)而爱”的特异女性,但她绝不是张爱玲的王佳芝。张爱玲笔下男男女女,充满了世俗烟火气,故事再“传奇”,传达的仍是被她嘲弄的普遍人性。
    那么张爱玲理解的王佳芝的“爱”究竟是什么?是“细节”。
    女性总是以为,行动通达于思想,男性对她们表示体贴好感的细节,略一堆砌,就能转化为“爱情”。可悲的是,对男性而言,行动仅仅具有当下的意义。小说里那个重要的道具,戒指,张爱玲强调了它的贵重,和购买的琐碎过程。王佳芝贪恋的并非戒指价值的贵重,也不是“春药”一样的权势,而是一个如此有权势的男人,愿意郑重其事地亲自陪她,不厌其烦地挑选了一只贵重的戒指,于是她觉得这通往“爱情”了。
    他不在看她,脸上的微笑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当然也是权势的魔力。那倒还犹可,他的权力与他本人多少是分不开的。对女人,礼也是非送不可的,不过送早了就像是看不起她。明知是这么回事,不让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怃然。
    陪欢场女子买东西,他是老手了,只一旁随侍,总使人不注意他。此刻的微笑也丝毫不带讽刺性,不过有点悲哀。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
    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
    这就是典型的“误解的词”,对男子来说,不过是他艳遇的又一桩,情场老手的惯技,虽有片刻自我陶醉,但是青春美貌的女子也让他意识到自己如同怀抱书念处女的大卫王,征服女人不复凭借雄性的力量,而是附加的权力财富,所以他“悲哀”。而这一切落到王佳芝眼中,却成了“温柔怜惜的神气”,轰然一声,直达于“这个人是真爱我的”。
    这一瞬间的“爱情”,让她迅速做出了“女性的”反应:保护所爱的人。
    对易先生来说,事发后杀了王佳芝是正常不过的选择,不必经过任何心理挣 扎。爱美人不爱江山的男性只是少数,其中还有99%的初衷是江山美人兼而有之,不过末了比较倒霉罢了。女性对男性牺牲,却已然被社会教化成本能。女性以牺牲为爱的极致,而男性以杀戮完成的占有为爱的极致,这种关系,在中外文学作品中都有相似的表达,譬如莎士比亚的《奥赛罗》。这才是她创作的灵感和目的。易先生最后那段自恋无边的内心独白,代表的是男性普遍的毒辣和无耻。
    李安最具创意的,是在电影中精心修饰了这种毒辣和无耻:不但猎物“爱”上了狩猎者,而狩猎者也对猎物动了真情 ,于是这种狩猎与被狩猎的关系被巧妙地搅乱了,那段独白反而成为“真情”:狩猎者占有了猎物的生命,猎物占有了狩猎者的心灵。更妙的是,他强化了狩猎者和猎物共存的“充满了不可知危险的丛林”的情境,在这里,狩猎者和猎物都朝不保夕。动荡不安的大时代下,谁不是猎物呢?
    结果是:狩猎者和猎物“平等”了!狩猎的血腥味被掩盖了,导演和观众的良心都得到了安抚,可以从容玩味“爱情”(以及性)了,真是皆大欢喜。
    倘若狮子和麋鹿会说话,不妨去问问它们承认不承认这种“平等”。前者定会嗤之以鼻,后者则要悲愤交加。
    当然,李安可以不遵循张爱玲原著的思路,借尸还魂在艺术再创作中是被允许的,甚至被鼓励的;狩猎者和猎物的性狂欢在屏幕上也是被允许的,毕竟人在床上、在电影院里想和做的,和平日赖以安身立命的不是一码事;至于说败坏烈士郑苹如形象,始作俑者是张爱玲,似乎也怪不到他头上。这都不是问题。
    然而,李安接受采访时说,拍到后来,几乎有点被“附身”的感觉。“是张爱玲的作品找我,不是我找它。这段历史,就是要被留下来。”说张爱玲找他,已算呓语,和“历史”,就更没有什么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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