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永明) 白夜往事:马 松

“一个不喝酒的人……”下文马松不说了,但在场的人都明白他下面的话必定是:“能写出什么好东西来?”

■我和白夜

 

    白夜的门口是一块月亮形的绿地,它弯曲过来,围住了酒吧。在白夜的左边,有一颗橡皮树,它从一株不到一米高的幼苗,长成了一颗硕大无比的疯狂的橡皮树。它那些无组织无纪律的枝叶,蔓无边际地在白夜的空地上廷伸,繁殖速度让人担忧。很多次,戴红拿着一把巨大的剪刀,试图像约翰-戴普式地去修剪它,使它至少长得艺术一点,但看来无用。
   在晚上十点,或十一点左右,有时会看见马松摇晃着从月亮后面走来(那是他从另一酒吧转台过来);或者看见他摇晃着向月亮走去,那通常是在他醉酒之后。白夜开到第八年,马松已经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快要醉到无法打理自己了,于是,他会在这个时候起身回家。白夜开张之初,也是马松最快活的时候:那时候,人是兵强马壮、图书事业是蒸蒸日上、酒也是“好兄弟”。马松有时一晚上要转台五次,通常是三次,至少,也要一次方能解他心中之醉。我从未见过马松这样的好酒之人,除了在《水浒传》上。对诗人他不是以诗会友,而是以酒会友。他不相信一个不喝酒的人能写出好诗来。有朋自远方来,他必先问一句:“好不好酒?”如果来人不会喝酒,他立马兴趣索然。如果来人也是好酒之人,他马上许之一句:“好兄弟。”有一次一位著名作家来白夜,正好碰上马松,马松刚一端起酒杯,那人就说:“不会喝酒。”从此,只要别人一谈论这位作家的作品,马松就会说:“一个不喝酒的人……”下文他不说了,但在场的人都明白他下面的话必定是:“能写出什么好东西来?”反之,一个大家认为诗写得很差的人,他会说“哎,哥们酒还是可以”。言下之意:可交。与我的交往中,马松最爱提的一件事,就是一次我们一起喝酒时,他为我酌酒,我双手捧杯。“生怕酒洒了出来,所以,翟姐是一个真正爱酒的人”。这个故事,我本人就听了有七遍八遍了。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让马松给我定了位,视为可交之人。
    白夜开张的头一两年,马松是一个不愿回家的人。他最怕的是深夜与众朋友分手,那时,他必被一个朋友押解而去。当时白夜的吧台旁,还有一根刘家琨设计的柱子,那是为了支撑吧台上方一小块储藏室用的。马松即便在醉得不省人事时,也知道从这儿经过时,一把抱住它,任别人怎样推拉也绝不松手。后来随着白夜装修,这根柱子被拆掉了,马松改为抓住白夜的门框不放。更多的时候,马松是抓住出租车门不放,别的朋友根本无法把他塞进车里。这种时候,马松大都醉得只有下意识在起作用,下意识里,他是舍不得与朋友和酒在一起“快快活活”的感觉,还是受不了这种酒阑人散的结局?我想二者都有吧。
    有一次,我好不容易与另一位朋友一起,把醉得一塌糊涂的马松塞进出租车中,不到半小时,马松坐着出租车又回来了,我正在锁白夜大门,见此状况,马松好不惆怅,不断地问:“都走了?”然后不听我的劝阻,摇晃着走向下一辆出租车,我知道那不是回家的路,而是另一酒吧的方向。一个夏天的晚上,李亚伟和马松从北京回来,下飞机后直奔白夜,有一帮朋友正等在这儿,及至马松进门,吓我一跳,只见他头上扎着一根网状的大绷带,上下左右地把脑袋包得严严实实。李亚伟告诉我们,就在前一天晚上,在北京喝夜啤酒,醉后与另一朋友打了起来,其后双双被送到医院。我说:马松,你硬是轻伤不下火线哪,还不回去休息一下?马松马上回应“小事情小事情”,深怕我提议他回家。
    另外一个故事是马松自己常常提起的:有一天晚上,马松醉酒后回去,还没走到家就倒下了,等他醒来时耳边一阵车水马龙的嘈杂声,原来他正睡在马路旁,汽车正一辆接一辆从他身边呼啸而过。故事结束时马松每次都这样说:我以为睡在自己家的阳台上呢。
    辨别马松是否已醉很容易,当他说话已含糊不清时,当他伸出一只拇指指向席间的某个人时,差不多就可以认定他已经“快了”。马松在这种时候会在席间找到一个人作假想敌,但这种时候,他往往已经说不出话了,也许这是他最痛苦的时候。他像一个哑巴一样,打着各种手语。他也只能用手指一再地指向臆想中的敌人。这时李亚伟通常会在旁边撩拨一句:“多少人想剁掉这根手指呵”,当然,最终被指的人只能把他的指头拨到一边去,或假装上厕所,一走了之。
   半醉半醒时的境界是马松独享的,在白夜来的诗人中,只有他保持了李白式的写作方式。有很多次,马松酒酣时突发诗兴,叫吧员拿来纸笔,就着烛光,写下一些“骑在菩萨肩上飞跑”的诗句。当然也有酒未喝够,诗句没有应约而来的时候。一次,马松与一女孩打赌,说要为她当众写一首诗。结果只管喝酒,没能完成所赌之诗。马松拿过纸来,提笔写下一张欠条:某年某月某日,欠诗一首。他日马松是否兑现,不得而知。
    外表上很安静、戴着金丝眼镜、二十年不变的相貌和身材,使马松“看上去”很文气。要是陌生人看见马松,肯定不会与“莽汉”二字联系起来。要是陌生人看见马松举杯的方式,估计他们就信了。马松总是两手平放在桌上,像一个真正的水浒人物一样地举起酒杯说:“一口”,然后咣当一声就干了。
    最近的一天深夜,当我离开白夜开车回家时,看见马松坐在白夜对面的老酒吧街边,一看就知他已醉得快走不动了,我把车停下来,刚要问是否需要送他回家,只见他一只手打着电话,一只手使劲挥舞着让我离开的手势。我笑了一下走开了,我知道他这时最不想见到的就是试图把他送回家的朋友。
    与众多四川诗人一样,八十年代之后,马松成为一个书商,也就是个体出版人,这是一个让我吃惊的事情。何小竹说:“马松是一个负责任的书商。”这更让我吃惊。野夫最爱在白夜糗马松,他总结了几条马松“身残志坚”的表现:一个耳聋的人当过歌厅的校音师;一个色盲的人搞过彩印;一个有点结巴的人喝了酒之后妙语连珠。野夫说这一切要归功于马松学数学的大学经历。他对所有的事情都进行一种“数字化管理”。比如色彩:马松只需用百分比来加以控制。百分之二十的红色或百分之六十的绿色,又或者调音时四分之三的低音兑四分之一的高音。这样的对比结果可想而知。
    马松是莽汉诗代表诗人之一,但他从来没对诗坛的各种流派和各种论争发过言。写诗对他来说,是与喝酒一样的乐事。马松的口头语是:快快活活。写诗、喝酒、交友都是“快快活活”的事,所以只要有人提到那些诗歌界的论争,或诗人间的积怨,马松都会把头使劲一摇。别的什么都不说了。
    与超现实主义绘画的开山宗师、法国艺术大师安德烈-马松的中文译名一模一样,但马松,很可能压根儿不知道在法国还有另一位马松。但是两个马松的艺术感觉,心有所通,都对超现实主义的表达方法有天生的兴趣。马松在2001年写下了《灿烂》:“我曾经与花平分秋色/一灿一烂”,与花平分的还有马松诗歌中的率性、真挚和浪漫(今夜/我要带你到床上/到天边)。除此之外还有作为诗人的力量(你锋利的香气无法无天)、还有借助于酒而升高的语言(五步一砍/十步一杀)。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才成就了马松的诗。马松把诗和哥们儿都叫作下酒菜,有了酒和下酒菜,生活也就成为一灿一烂(天空这只饭碗朝土举起/人就不饿);而马松也成为天马,破空而去,“天边温暖、柔软”,由此产生了那些灿烂的诗。
    很少有诗人像马松那样只沉浸在字、词的狂欢中,那些诗,都充满酒精一样的欲望,醺醺然,穿肠而过。那些充满阳光的语言、节奏、语速,都好像随时在与马松推杯送盏。马松感兴趣的是一些壮怀激烈的情绪和风花雪夜的喜悦,所以,他的诗,其实只描述了两位尤物:美酒和美人。他并不去概括世界,而只是去直接地拥抱和占有它们。像一个古代的诗人一样,他过把文字和桃花瘾:诗句扑面而来,爱情顺竿而爬。“你骑在火上到处追她”。我们已很少有人有此能力,像他那样自然、性情地写诗。显然,他从诗中得到的“快快活活”,也远胜于别人。李亚伟写过一篇文章叫《天上,人间》我很喜欢。同时,我也但愿能像马松一样:在人间喝酒,然后,去天上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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