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山东入围地方债发行试点

财政部7月4日消息显示,江苏、山东两省今年进入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范围,目前试点省市达到六个,分别为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以及山东。财政部人士透露,今年地方债的3500亿元额度中,2800亿元为财政部代理发行,700亿元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2012 年12月12日,四川南充市下中坝嘉陵江大桥建成通车,这座桥的启动资金正是来自2009年四川发行的首期地方债。 (CFP/图)

财政部7月4日消息显示,江苏、山东两省今年进入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范围,目前试点省市达到六个,分别为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以及山东。分析人士称,开展地方自行发债试点,更多的是为了逐渐培养地方形成合理的债务体系。

据财政部官方网站7月4日公布的《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债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2013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

在债券的品种上,《办法》明确指出,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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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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