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20130815)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金幼文 王颖

2013.8.7-2013.8.13

N0.1 退休高官的权力也应关进笼子

《京华时报》 2013年8月12日 单士兵

(原文摘编)日前中国重汽(香港)在港交所发布公告,三位原省部级高官石秀诗、韩寓群、崔俊慧出任其独立非执行董事,年薪为18万元人民币。他们曾分别担任贵州省长、山东省长、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高官独董能否经得住程序正义的拷问?企业如此青睐退休高官,背后是否还有更深的猫腻?

基于高官本身拥有的社会资源与人脉关系,即便是到了退休后,仍有必要通过法律制度来把相关权力关到笼子里。为此公务员法规定: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据悉,这三位高官退休时间均未满3年。这意味着他们到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有悖于法律正义。

此前中纪委、中组部也明确要求,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3年内,不得到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基金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而且强调,退(离)休后担任这些职位的,也不得领取报酬、津贴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现在,这些退休高官不但做了独董,还享受18万元年薪,这让相关规定沦为一纸空文。

这些年,“期权腐败”成为一种现象,一些权力在位时对资本进行长线投资,在政策与资源上对企业进行倾斜。退休之后,昔日的“权力投资”自然需要获得一种“期权回报”的形式,而高薪受聘为“独立董事”从某种意义也就带上了期权交易性质。

【推荐理由】细想一下,要让退休高官退休三年内不得在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也挺难的。一是这些法律与规定并没有罚则,或者用人单位与他们并没有签署违约条款,怎么处罚?二是即使有罚则或违约条件,他们不公开任职,但私下担任顾问或掮客领取报酬,也很难调查。对高官在任期间积累的资源与人脉,走人之后变现,可能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

N0.2 新加坡私人机动化管理启示录

《上海经济评论》 2013年8月6日 冯苏苇

(原文摘编)&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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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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