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13岁女儿入股合作社续:当事人被调离

11月下旬,南充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组长冯某被网络举报其13岁女儿出资6万元与他人成立农业合作社。经南充市纪委调查属实,当事官员冯某以女儿名义用6万元入股合作社,冯某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现工作岗位。

今年11月下旬,南充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组长冯某被网络举报其女儿在未满14岁时便出资6万元,与他人共同成立农业合作社,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热议。

华西都市报》记者近日从南充有关方面获悉,此事已有新的进展,当事官员冯某确以女儿名义用6万元入股合作社,现已被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现工作岗位。

网上反映涉及的当事人冯某,2012年9月至今任南充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南方周末网11月18日报道,冯某当时接受采访称,举报人王某是自己的外甥媳妇,也是涉事农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王某建立合作社时由于缺少资金找自己借钱,他又找到了好友伏某,伏某同意出资,但为保证资金安全要求冯某担保并以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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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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