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火灾20年冤案庄学义被火灾改变的人生

“我是六十年代响应党的号召,堂堂正正,自愿支边、有所建树的大学生,在被冤案害得重病缠身,几乎家破人亡,夹着尾巴二十年无罪平反之后,决不允许还被当作刑满释放人员了此一生。”在“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中因“玩忽职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的原图强林业局局长庄学义等待着给他撤销处分、恢复待遇......

  1987年5月6日,我国大兴安岭地区发生了罕见的特大森林火灾,史称“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以下简称“火灾”)。

  有关这场火灾的全过程,国务院当年向全国人大委员会的汇报材料中这样写道:

  “火灾来势很猛,东、西两线同时起火。在西部,5月6日起火,到7日晚刮起了八级以上大风,5个小时火头推进100公里,铁路、公路、河流,甚至50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都阻挡不住。一个晚上就烧毁了西林吉(又名漠河县,政企合一)、图强、阿木尔3个林业局所在地和7个林场、4.5个贮木场。当天夜间,东部塔河县盘古林场的火势也迅猛异常。到8日,西部漠河、东部塔河县境内已分别形成面积为30万和20万公顷的大火海。此后,火势继续蔓延。经过25天的顽强扑打,于6月2日彻底扑灭。”

  火灾损失——“令五万同胞流离失所、193人葬身火海,五万余军民围剿25个昼夜方才扑灭”。“大火烧过了100万公顷土地、焚毁了85万立方米木材”,是“建国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员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

  起火原因——“造成这场特大森林火灾的直接原因,并不是天灾,也不是坏人破坏。最初火源是林业工人违反规章制度吸烟,以及违反防火期禁止使用割灌机的规定,违章作业造成的”。

  正是从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开始,许多官员和普通人的命运发生了变换:

  “火灾”后,林业部部长杨钟被撤职;大兴安岭行署专员邱兴亚、书记李春贺等11名处级以上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外,还有7人受到程度不等的刑事处罚。

  其中,庄学义,因“玩忽职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的原图强林业局局长,也是“火灾”判刑级别最高的官员,最为引人瞩目。

  而熟知内情的人说,“那是一个大冤案。”

 

庄学义和妻子 图/姜晓明

 

 

想干事的林业局局长

 

  庄学义是大兴安岭的第一代拓荒者。震惊中外的火灾发生前,45岁的他已在大兴安岭工作了22年,刚刚担任图强林业局局长三年的他,正思谋着如何再大干一场。

  担任汽车队队长的时候,这位“文革”前从南京林学院林业机械专业毕业的高材生,就创造性地发明、引进了“高寒地区冷车启动”等3项科技成果。

  提拔为林业局局长、总工程师后,作为黑龙江省系统工程学会理事、系统工程在林业应用上的课题组组长,庄学义将系统工程的理论,真切地应用在了林业生产、建设上。

  图强原来有条老街道,是条土路,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水横流,职工们形容说,“晴天自行车驮人,雨天人驮自行车。”

  庄学义上任后,让林业局掏钱,修建了一条水泥大马路,号称“兴安第一街”。后来经过历届局领导的完善,成为图强一景,而肇始者,就是庄学义。

  此外,他还为职工们建起了家属楼,一改过去都是平房、帐篷的格局,另外的一批公寓式活动板房,里面带暖气,可以活动,非常适合林区工人。还有10项免费服务,如幼儿入托、残疾儿童免费读书、职工家属免费乘车、洗浴等等。

  与一般当官的不同,手下有着一万多名林业职工的庄学义,待人随和、没有架子。

  出差按照级别,他(正处级干部)可以住单间,但他从来都是和下属住一起;下属办错了事,也不训人,而是“和气得像个教授,指出你错在哪里”。

  这当然是他的领导艺术,也是他本性善良——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任女知青连连长的时候,女孩子们哭了想家了,他都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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