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争议】嘀嘀与快的涉嫌恶性竞争?

嘀嘀打车与快的打车,创意最早来自一位大学生,要是在知识产权受到严格保护与创意受到尊重的美国,这位大学生早就能募集到风投资金、做大并上市然后获得财务自由了。惜乎这里是中国,互联网巨头凭着庞大的用户规模与先发优势,任何国内外的创新都使劲COPY,于是这个打车软件创意仅成了两家决战移动互联网的一个筹码。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张雨

腾讯与阿里巴巴旗下之嘀嘀与快的两打车软件大战烽烟再起。2014年2月17日,嘀嘀打车宣布用微信支付车费恢复到立减10元,阿里巴巴随即宣布用快的打车并支付宝付款,每单立减11元,同时承诺奖励“永远比同行多1块”。18日,嘀嘀启用最低12元最高20元的随机补贴。快的随即宣布补贴涨至13元。这对乘客来说,短途打车甚至可以不花钱,天下真有免费午餐?有论者认为这两家涉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是耶非耶?

正方:嘀嘀打车本次搞的所谓第三轮营销,启动了新一轮恶心竞争。两个软件宣布如果使用自己公司的移动支付打车,对司机与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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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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