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两会特别报道】地方土改图景

改革开放35年来,中国大陆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暴涨至2013年的53.7%。宅基地入市的闸门,开始被数亿人口进城的倒逼压力所突破。此番地方在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的文件中,甘肃、四川、湖北、浙江等多省出现了“制定宅基地退出办法”的字样。

责任编辑:李梁 史哲 肖华 何海宁 顾策 温翠玲

土地。 (CFP/图)

2013年11月至今,各省份先后在三中全会决定的基础上,公布了各自的贯彻落实方案。细读文件,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上,地方比中央更为积极。

2014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之后,农村土地改革毫无悬念地成为提案热点之一。

农工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创新制度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提案》,成为今年全国政协的第七号提案,民盟中央也选择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大会发言主题,可见土改在当下全局改革中的地位。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改大的方向和思路,即城乡土地“同地、同权、同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闸门亦因此打开。但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之外的宅基地流转,谁来破局,如何破局,目前尚不明朗。而这恰是夯实农民财产权的核心环节,也是农村土地最为广袤最具想象空间的部分。

3月5日,全国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事关国计民生的土改预计也会成为焦点议题。

2013年11月至今,各省份先后在三中全会《决定》的基础上,公布了各自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细读文件,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上,南方周末记者发现,各地表情不一,颇有意味。

中央慎重,地方积极

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在城乡土地“同地、同权、同价”被明确之后,权能上与城市土地有着极大差别的农村土地(包括耕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与经营性用地、宅基地)就成为土改的焦点。

在农村土地中,承包地(主要指耕地)的流转历史已有二十余年,只是规模一直相对较小,三中全会再次明确了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使用、流转、抵押”等各项权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村集体的共有土地,原本用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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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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