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远见】“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国领跑美国?

2011年贝宝货币基金关闭后,再未听说美国互联网企业收购或新设立金融机构涉足金融业务的案例。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林宝玲

要写“美国为什么没有像中国这样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动笔之前先想了想以下几个事项,界定一下本文讨论的范围:

其一,互联网金融产品,专指互联网企业以股权投资形式涉足金融领域,开发、销售并管理、以个人或家庭消费者为目标客户的各类金融、保险、理财产品。

其二,如果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仅仅是达成代理协议并利用互联网全天候广覆盖的优势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该类产品的设计、开发、管理和履约均由后者完成,无论该产品目标客户如何,均不在本文讨论范畴之内。

其三,金融机构自己基于互联网基础设施销售由本机构设计开发并负责履约的产品,或代销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均不在此文讨论范畴之内。

对,你没看错,洒家受累写这篇文章,就是冲着国内近期火爆异常的各种宝来的。

在做了上述界定后再看一开始写下的话题,就可以知道这个题目是不准确的,至少不是一直准确的。因为在美国,做网际第三方支付的贝宝公司(PayPal,亚马逊旗下公司)就曾经于1999年推出过货币基金(Money Market Fund),且火爆经营了十年,规模一度达到十亿美元,收益率和同类产品相比也排在中游偏上,决不能算寒碜。

但2008年的金融海啸毁了这一切。由于危机爆发,各路投资者纷纷采取“现金为王”的保守策略,赎回所持基金;此外,由于经济基本面变坏市场信心崩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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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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