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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最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每日462.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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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控住偷窃女子:这不是执法权而是公民扭送权丨快评
在上述女子盗窃被抓现行、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形下,任何人都可实施公民扭送权。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限制该女子的人身自由与行动自由,这也是公民扭送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女子在众人的监视与陪同下“自愿”去公安机关或等警察上门,这两名店员的举止当然可以文雅些,但哪怕店员举止再“文雅”,也是建立在该女子的人身自由被暂时限制的基础上。女子配合店员就“文雅”些,不配合店员就不那么“文雅”,说到底双方的行动有某种对等关系。 -
错误羁押22年,谢哲海申请2067万国家赔偿
谢哲海向赔偿义务机关河南高院共申请国家赔偿2067万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6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万元。 如果拿到赔偿金,谢哲海想重新开始生活。但他还有一个心病没除,那就是真凶仍然没有落网。“把真凶抓住,我才算是彻底清白。” -
撤销权为何备而不用,梁鹰谈备案审查
在我们这样一个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单一制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法律确立的撤销权更多是一个震慑性制度,可能一直备而不用,一旦需要则随时可以启动。 有的乡镇政府发布文件规定,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拘留15天,罚款5000元。根据行政处罚法,乡镇政府没有设定这样行政处罚的权力,更不能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近些年来,提出审查建议的主体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这给我们带来了挑战。研究处理这些问题,作出审查研究结论,以此推动制度完善、法治进步,回应改革需要,审查研究的难度越来越大,需要比较高的专业能力,更需要稳妥审慎。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2日《南方周末》) -
快评 | 被前夫强行带走、发帖称被绑架该不该挨批?
双方曾经是夫妻这一层关系,并不能消除前夫行为的违法性。如果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警方更应该去追查、处罚、教育涉嫌违法犯罪的嫌疑人,而不是对受害人发布信息吹毛求疵。 -
蒙冤23年,金哲红获国家赔偿468万创新高
2014年的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实际上,近年来一些冤假错案精神赔偿已经突破了35%的上限,多的达到86%。“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标准是明确的,无法突破,但可以通过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来达到抚慰的目的。”屈振红说。 -
“没有犯罪事实”却被拘留 ,企业家申请10亿国家赔偿遭拒
过往的案例显示,企业家被错拘错判,最终获得的国家赔偿一般也仅是按天计算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但企业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往往会对公司造成非常大的损失,而这部分损失难以得到赔偿。 -
独家:念斌向警方索赔412万元未获支持
念斌:第一次获得的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未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为此,再次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由法院变为公安机关。 福建高院: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依其职权对念斌实施加戴械具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故不予支持念斌的国家赔偿申请。 -
争议国家赔偿:24小时坐牢,按8小时工资标准赔偿,合理吗?
用工资作为支付赔偿标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会引发道德争议,即“坐牢、被限制人身自由,也是公民的一份工作”。 -
国家赔偿新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284.74元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5.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