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低职高配”吗 一个地级市下面有多个区县,有那么两个区县一把手“高配”成了副地级,有的还进了常委班子,要其他同志与高配干部平起平坐似乎不现实。等到东窗事发,人们往往要责备其他班子成员未能起到制约作用,可他们能拿什么来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