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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案处理”应被精细化对待丨法眼
从整体上看,我国并案处理在缺乏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同时,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又存在层级较低、规定过于笼统等缺陷,致使司法实践中该制度不仅权威性不足,可操作性也不强,这就难免会影响到并案处理后当事人的权益、对程序的选择以及办案的质量和时长等。 应该让并案处理更侧重于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对巨型案件需要合理拆分,对办案期限进行严格约束,并且要给予当事人更多程序选择的空间。 (本文首发于2023年11月30日《南方周末》) -
困扰律师的又一难题:复制讯问录音录像受限丨法眼
在司法解释起草者看来,讯问录音录像“可能涉及侦查办案的策略方法,也可能涉及其他关联案件和当事人隐私,一律允许复制,恐难以控制传播面以及一旦泄露可能带来的影响”。 -
刑案中,应允许被害人律师更早介入丨法眼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因委托人的不同而具有不同身份,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时为辩护人,接受被害人委托时为诉讼代理人。 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被害人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的权利。相比之下,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就能获得法律帮助。 (本文首发于2022年6月9日《南方周末》) -
关于“唐雪正当防卫一案”的情况通报
2019年12月30日,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撤回起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于同日对唐雪作出不起诉决定。 -
检方被告协商量刑,刑罚改革全面铺开
认罪认罚从宽,这项与美国“辩诉交易”有相似之处,但又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诉讼制度,在2018年10月正式写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之后在全国推行,但目前推进还不平衡。 “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一位检察系统人士举例称,类似犯罪嫌疑人报复社会、砍杀无辜幼儿这样的恶性案件,“他认罪认罚也不行,必须从严从快、坚决处理。” -
解读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10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的刑诉法建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以加强境外追逃。同时,完善了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 -
不管人跑了或死了,都可以依法追赃
2017年后,“两高”首次发布司法解释,对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时首次提出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了细化。 -
寄望“小宪法”再修改
有些原则与权利虽规定了,但在实施中执行还没有到位。比如,公开审判原则,有些法院故意让本部门人员占领法庭位子,不让社会上人旁听,或以座位不够规避公开审判原则。 -
聂树斌案刑事申诉书
申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诉,强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此案,以便排除各种干扰,彻底查清此案,还聂树斌一个清白,也让九泉之下的受害人康菊花的灵魂得以安息! -
王汉斌亲历的重大立法论争
劳教本质上跟收容审查是一样的,都是没有经过司法程序就限制人身自由。这是“文化大革命”以前定的制度,主要是针对当时的街头打架斗殴现象,没有办法管,只有劳教这个办法。现在提出了法院矫治制度,我认为是个办法,法院判法院执行,检察院可以监督,不知道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没有制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