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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4万员工代打卡,京东严抓考勤:大企业管不住员工“迟到早退”?
面对员工代打卡现象,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员工的道德缺失。制度设计的初衷应当是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而非仅仅作为监督和惩罚的工具。 有人直言不讳地指出,当一个企业开始抓考勤、打卡、看工作时长、弄绩效工资时,这可能意味着公司业务出了问题。 -
富二代如何守住家产?避免个人能力对家族的影响
从人性的角度看,老板不亲力亲为,那一定会有人利用企业的漏洞来为自己谋取最大化利益。老板不亲力亲为,容易被员工架空权力。 -
一电商基层员工一年受贿9200万,扯出多位佛山家具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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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万亿规模,金融租赁公司退出城投业务
2014年-2021年,城投平台的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从1249亿元上升至1.46万亿元。2023年回落至1.2万亿元。 一位商租公司员工透露,与城投平台合作时,因为没有合适标的物,经常会虚构租赁物,且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
普通员工困于竞业限制协议,解决之道在于立法
白纸黑字、自愿签订的合同,要否定其效力,需要有过硬的理由,比如违法、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等。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立法机关要颁布更明确的法律法规。 企业自愿给这个钱,员工自愿收这个钱,其协议约定就有内在合理性。若要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立法机关颁布更明确的法律法规,也比法院作出有争议的判决要好,美国就是这样做的。 -
韩企鼓励35岁以上员工自愿离职,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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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买竞品汽车被开除?不竞争义务的边界应该更清晰 | 快评
法理上来说,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所购买的只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劳动义务,公司并不能因此干涉员工工作时间之外的生活。 另一方面,员工如果在工作时间之外从事与竞品有关的业务,确实也可能会与其本职工作产生利益冲突。哪怕这种行为是完全的义务劳动,不从竞品公司获得任何回报,同样可能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从这个角度来说,员工确实应该负有一定的不竞争义务。但是,这种不竞争义务必须有严格的限制,不能成为公司任意干预员工私人生活的借口。 -
赔钱上班,跳槽无门:竞业限制协议滥用调查
在看似尊重双方意愿的协定中,企业购买了员工全部的时间,并合法地牵制住了所有员工在就业市场的流动。在表面的契约自由之下,“妄图”跳槽的员工要么完全脱离自己熟悉的行业从头开始,要么面临高额的索赔。在围绕竞业限制展开的纠纷中,掌握合法性以及绝对社会资源优势的商业巨头,对跳槽的前员工构成全方位的碾压,后者几乎只能接受自己赔钱打工的残酷事实。 -
郭宗杰:竞业限制已被异化为限制员工流动的工具性措施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郭宗杰提出,当前竞业限制会因滥用而被异化为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当劳动法内部的规则调适无法抵消协议的反竞争效果,反垄断法的介入就有其正当性。 -
花1.8万实习一次?付费实习灰色链
市面上的“买实习”往往是企业员工和中介机构合作。中介向经验丰富的企业员工提出合作,后者通过出售实习生名额获取报酬。 “大公司都会做背调,但一般只面向经理级别”,碍于成本,通常不会背调实习生和普通员工。“就是赌下家不做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