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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妇女可依法查询配偶财产”:多地已规定夫妻财产可互查
2010年,广州、青岛、济南等地就颁布了类似的地方法规,但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相互查询对方财产情况,或女方有权查询男方管理的共同财产情况。 “立法者的本意并非只保护女性权益,不保护男性权益,但如果不把这个问题说清可能会造成房地产管理部门等执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解读法条时产生误会,进而造成实践中执法的偏差。” -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保护农村女性土地权益,从完善法律开始
农村的乡规民约通常以男性为户主,以女性未来可能因为婚育而离开家庭的前提,制造女性权利的边缘化,造成了妇女普遍无地、少地以及失地。 在法律不完善的时候,村规民约很难被打破,法院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只能让位于村民自治。蒋胜男建议,明确规定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 -
“一页”图书创始人强奸女下属未遂,“女性权益”只是恰饭流量密码?丨快评
舆论场中,又有多少“意见领袖”口里高喊的口号其实只是恰饭的流量密码,利益才是真正内心所欲求的呢? -
听障女孩手制卫生巾遭霸凌:“何不食肉糜”的心态令人无语丨快评
讽刺的是,在一度登上热搜的“高铁上卖卫生巾”话题中,一批人发小作文扣大帽子,将一个纯粹的商业问题变成“不卖甚至不免费提供卫生巾就是侵犯女性权益”的“站队问题”;如今真正遇到“确实买不起,只能用别针固定散装卫生巾”的情况,这批大V又无视这一事实,反而霸凌真正的弱者,可见其虚伪已到了“不谈事实,只问站队”的地步。 -
女子醉酒踹碎小区玻璃门,保安“不敢碰”是最优解吗?
全社会对“性骚扰”重视起来,警惕起来,是一件好事。但任何警惕与防备,一旦超过必要限度,就必然让人感觉时时畏惧,处处掣肘,不光男人觉得不自在,女性权益也不一定能真正得到保护。比如,当一位女性陷入危险时,男性会不会因为害怕被说成是咸猪手,避免身体接触,而逃避对其进行救助?“扶不扶”摔倒的老人居然会成为一种普遍的两难,这个教训应该是深刻的。 -
为了城中村的女儿们:一个自发修订村规民约保障女性权益的样本
在更常见的表述里,这些女性被称为“外嫁女”。这个通常用于为她们的遭遇鸣不平的词汇,本身就带有偏见:只是拥有了一段婚姻关系,女儿怎么就被推出原生家庭,成了外人? (本文首发于2023年4月27日《南方周末》) -
两位“出轨成瘾者”的自白,为何“性别一换,评论两极”?
性别一换,评论两极。出现这一现象,作为一名女性,我的理解是: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类情感播客的受众,大部分都是女性,女性天然会更关注和伸张女性权益,发言偏向于女性立场,也可以理解。另一方面,在现实大众层面,女性往往被视为婚姻中的弱势一方。一种固有的偏见是,男人出轨是因为“管不住自己”,而女人出轨一定是因为“受了委屈”,评论区所映射的,也正是这种偏见驱使之下,愈演愈烈的两性对立情绪。 -
卫健委就开放单身女性冻卵征求意见:生育与婚姻从此脱钩?丨快评
技术的进步也许能减少“冻卵”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但无法解决仍将存在的法律与伦理难题。事实上即便是在“尚未放开”的今天,针对年轻女性的“取卵”“买卵”“冻卵”等项目都已经形成了地下的黑色产业链,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完全无法得到保障。“冻卵”同样面临类似“谁是我爸”的伦理难题,以及涉及亲子关系、继承权、抚养权的一系列法律问题 -
生育登记制度调整背后:多与生育保险待遇挂钩,渐回归原本职能
在杨凡看来,四川的调整让生育登记回归了原本的职能,“把生育登记的功能纯粹化”,同时也符合了大众对生育率的期待。 “在计划生育时代,会用这种方法来限制生育,现在逐步回归正常。一个人已经出生了,那就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你不可能不登记他/她。” 2021年,董晓莹和多位关注女性权益和生育的律师做了一份关于非婚生育女性是否能做生育登记、申领生育保险等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彼时,只有广州和深圳“存在领取生育保险的可能性”。 -
“生育津贴第一案”当事人张萌:我相信未婚女性处境会逐渐改善丨我信
“争取生育津贴之前,我相信政策总归是在不停变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就算我不做什么,社会都会更加支持保护女性权益,未婚女性的处境会逐渐改善。” (本文首发于2022年12月29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