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7月1日起开征 5月29日,财政部公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开征,标准为每吨持久性油类物质缴纳0.3元赔偿基金。赔偿基金对任一船舶油污事故的赔偿或补偿金额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