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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再探讨:向前迈了一步,问题“始料不及”
危险驾驶、贩毒类的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比较高,职务犯罪类案件,适用率不高。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这是一个悖论,我们都希望所有认罪认罚被告人的认罪都是自愿的,实际上几乎没有哪个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完全是自愿的。” (本文首发于2021年1月14日《南方周末》) -
检方被告协商量刑,刑罚改革全面铺开
认罪认罚从宽,这项与美国“辩诉交易”有相似之处,但又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诉讼制度,在2018年10月正式写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之后在全国推行,但目前推进还不平衡。 “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一位检察系统人士举例称,类似犯罪嫌疑人报复社会、砍杀无辜幼儿这样的恶性案件,“他认罪认罚也不行,必须从严从快、坚决处理。” -
解读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10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的刑诉法建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以加强境外追逃。同时,完善了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