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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加油机作弊案,理应追究刑责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一批典型案例透露:一些加油站通过加油机作弊动辄违法获利上百万元。而相比高额的非法所得,这些案例中市监部门对作弊加油站的罚款最高为2000元。 违法所得上百万,罚款2000元,这样的比例确实让人很难理解。不过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000元已经是行政法规规定的罚款上限。 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有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情节严重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目前只能搜到3个修改加油机少加油而被判刑的案件。从查处的加油机作弊案件数量和刑事案件数据来看,对加油机作弊追究刑事责任的比例是偏低的。 通过修改计量器具欺诈消费者的,不仅仅有加油站,各种市场上的鬼秤,也是同样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杜绝作弊加油机、鬼秤,必须要加强监管,尤其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诈骗金额符合诈骗罪立案门槛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规不应沉睡。只有让违法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
查处加油机作弊案1200多件,刑事立案仅84起,追究刑责的法条不应沉睡 | 快评
根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诈骗所得3000元到10000元以上(由各省级高院具体确定金额)的,即可构成诈骗罪。而这些加油机作弊的案例,非法销售额动辄几百万元,诈骗消费者的所得远远超过1万元,超过诈骗罪的门槛,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
孩子被隔空猥亵后,不愿报警的家长把她打了一顿
为什么隔空猥亵没有碰到身体,却也算猥亵,而且伤害性可能更大?为什么孩子会给素未谋面的网友发自己的裸照?为什么孩子被隔空猥亵后有的家长会先把孩子打一顿,之后还不敢报警和追究责任? 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法律意识和性教育的缺失、家庭关系的失序、社交认知的偏离、价值取向的错位、网络内容监管的疏漏……本质上,隔空猥亵的出现是这一系列旧问题通过新载体的再现,也只有通过研究并解决这些根上的问题,才有可能真正消灭它们共同制造的表象。 -
大悟县百余村民,为何被冒名注册工商执照
刘院村多个村民因为家人被冒名注册个体工商户,不能申请大病救助。部分村民因此不能申请低保。 “应该追究提交这些村民材料的人。” “市场主体增加多少,与地方营商环境有一定关系,更多遵循市场规律。指标化定制市场主体增量的行为,是不尊重市场经济常识的表现。” -
威海五岁男童被打死事件:追究刑责同时应重新思考抚养权归属问题丨快评
本案中,双方离婚时孩子已经五岁。理论上讲,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就是应当以最利于孩子全面发展、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判给品行更为端正、经济状况更为良好、更有条件抚养孩子、对孩子也有更多爱心的一方。本案除了要追究陈某与石某某的刑事责任之外,还足以让外界重新思考现行立法与司法实践中“抚养权究竟如何归属”的问题。 -
青岛一海鲜市场被曝大面积鬼秤,用鬼秤可判刑的规定不能留在纸面丨快评
计量法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此,理论上可以用“诈骗罪”来追究刑责。然而,很少见到有报道说哪个商家因为缺斤少两而被追究刑责的。这一规定一直沉睡,恐怕也是鬼秤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 -
4人被判刑,均不满14周岁!最高法:推动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体系
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法院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共审结4件4人12至14周岁杀人、重伤害追究刑责案,犯罪人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 最高法发布的数据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涉网络犯罪问题突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突出。最高法提出要突出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总台记者专访最高法民一庭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法官,就“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做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行解读。 -
“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 | 快评
2013年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 2015年,最高检发布了完善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发生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发生冤假错案等情况下,一律启动问责机制,核查是否存在应予追究司法责任的情形。 -
最高检表态:对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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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给同事投放不明物质:如投毒属实,应追究其刑责 | 快评
无论是天津案还是此次的恩施案,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都不是可以轻轻放过的。只要涉事人是出于主观故意而确实投放了危险物质,而且其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已经实行终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话,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构成既遂犯罪,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此才能震慑那些公共场所的潜在犯罪者,保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