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摔婴案被告人被判3年 1月28日上午,“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郭增喜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郭增喜当庭表示不上诉。2013年7月18日,郭增喜酒后将刚满七个月的婴儿摔在地上,造成被害婴儿轻伤。 河南“摔婴”"警察被捕 8月22日,安阳林州“摔婴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同日,郭增喜被双开。已被停止执行职务的林州公安局局长魏书平称,事发次日即听到民警摔婴事件的汇报,公安局经过讨论,考虑到林州公安的形象,并没有将此事上报。